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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學通論》考試大綱
一、考試內容
《法學通論》考試內容分為法學基本原理和部門法基本知識兩大部分??忌鷳莆辗▽W基本知識、原理,并能夠分析相關案例或社會問題。具體考試范圍如下:
(一)法學基本理論:法學的性質、體系與歷史;法的概念與體系;法的起源與發(fā)展;法的作用、法治與法治理念;法的制定與實施;法律關系:權利、義務;法與民主、人權、和諧社會。
(二)憲法:憲法的基本理論;國家的性質和經(jīng)濟制度;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和國家結構形式;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;中央國家機關。
(三)行政法:行政法概述;行政法律關系主體;行政行為;行政程序;行政復議;行政訴訟法概述;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與管轄;行政訴訟參加人;行政訴訟的證據(jù)和程序;行政賠償。
(四)刑法:我國刑法的概念、基本原則與效力范圍;犯罪;刑罰;刑法分則的基本內容。
(五)刑事訴訟法:刑事訴訟法概述;刑事訴訟基本原則;刑事訴訟基本制度;證據(jù);強制措施;刑事訴訟程序。
(六)民法:民法概述(民法典總則);物權;合同;人格權;婚姻家庭;繼承;侵權責任(注意:法條以民法典為準)。
(七)民事訴訟法:民事訴訟法概述;主管和管轄;民事訴訟參加人;民事訴訟證據(jù);訴訟保障制度;民事審判程序與民事執(zhí)行程序。
(八)商法:商法概論;公司法;證券法律制度;票據(jù)法;保險法;破產法律制度;海商法。
(九)經(jīng)濟法:經(jīng)濟法概述;宏觀調控法律制度;市場規(guī)制法律制度。
(十)國際法:國際公法;國際私法;國際經(jīng)濟法。
二、考試形式
采取閉卷筆試形式,滿分為100分,考試時限120分鐘。
三、題目類型
選擇題、名詞解釋題、簡答題、辨析題、論述題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題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種題型)。
四、參考教材及資料
(一)《法學通論》第七版,吳漢東主編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8年。
(二)現(xiàn)行有效的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司法解釋。
《英語》考試大綱
一、考試科目
英語
二、考試題型及分數(shù)比例
考試滿分為100分,考試時間為2小時。各部分分值比例為:詞匯和語法20%、閱讀理解50%、完形填空15%和寫作15%。
三、考試內容
考試以《大學英語教學要求》為指導,難度不低于大學英語四級水平,綜合考察學生的英語運用能力,各部分具體要求如下:
3.1 ?詞匯和語法:共20題,每題1分,全部為客觀題,要求考生能夠靈活正確運用教學大綱語法結構表一級至四級的內容。
3.2 ?閱讀理解:共5篇短文,25題,每題2分,全部為客觀題,要求考生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掌握所讀材料的主旨大意、細節(jié),并進行一定判斷和推論。
3.3 ?完型填空:為1篇完形填空短文,共15題,每題1分,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短文內容的基礎上選擇最佳答案,考查學生語言綜合應用能力。
3.4 ?寫作:在30分鐘內寫出1篇不少于130詞的議論文,滿分15分。要求內容切題、完整、條理清楚,語言通順恰當,語法正確。
四、參考書目
不低于大學英語四級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為參考書。
五、其它注意事項
考生請攜帶黑色水筆、橡皮擦、2B鉛筆答題。